黄渔函〔2016〕8号 黄冈市海产局关于迅速清理取缔珍珠养殖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海产局: 11月1日下午,各县(市、区)和黄冈市直10个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了市纪委、市委主责办召开的2016年“百姓问政”集中约谈会,会上共播放了13个暗访短片,其中曝光反映了黄梅县小池镇、蕲春县八里湖办事处存在违法养殖珍珠的问题。市委书记刘雪荣、市长肖伏清对各地、各部门曝光反映的问题提出了迅速整改、问责、追责的要求,限期11月底前完成全市珍珠养殖取缔任务。11月2日早上7:40,市海产局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迅速传达了《百姓问政》集中约谈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了我市清理取缔珍珠养殖工作。现就迅速清理取缔全市珍珠养殖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1.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我市所有水域珍珠养殖的清理取缔。 2.时间要求:2016年11月30日前。 二、工作措施 1.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市、区)要全面调查本辖区珍珠养殖情况,迅速制定本县(市、区)“清理取缔珍珠养殖工作方案”,11月7日前上报市海产局市场与法规科。没有珍珠养殖的县(市、区)也要对此进行回复,并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公章后发扫描件到市海产局市场法规科备案。 2.组织专班取缔。各县(市、区)要迅速成立工作专班,进驻珍珠养殖基地,现场督导清理取缔和拆除工作,切实做到“珍珠养殖不取缔工作组不撤回”,确保按时完成清理取缔任务。 3.下派专班督办。市海产局对此将成立2个督办组,实行“一周一督办”工作制度。市海产局总工程师王福洲带队督办黄梅、市渔政处长王亚非带队督办蕲春,其它县(市、区)将根据取缔进展情况临时安排督办。 4.下发督查通报。对取缔珍珠养殖行动迟缓、工作不力、不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县(市、区),市海产局将向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下发督查情况通报,督促按时完成取缔任务。 5.组织检查验收。11月29—30日,市海产局验收组到县(市、区)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如有提前完成取缔任务的县(市、区),可提前向市局申请检查验收。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明文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海产品库)、运河、塘堰养殖珍珠,省、市领导和主管部门严厉要求取缔珍珠养殖,社会各界呼吁禁养珍珠。因此,各县(市、区)海产局主要领导务必要高度重视,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专班现场抓,一抓到底,直到任务完成。 2.全力推进。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属地管理、依法行政、主动作为、全力推进”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取缔”的原则,争取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村开展联合行动,全力推进;同时争取相关业主主动取缔,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拆除措施。 3.强化问责。各县(市、区)每周上报1次取缔珍珠养殖工作进展情况,市海产局2个督办组应及时反馈督办情况,不定期下发《取缔珍珠养殖情况通报》,对取缔珍珠养殖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对不按时完成取缔珍珠养殖任务的县(市、区),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启动问责程序,追究责任,并在各项评比表彰中实行一票否决。 特此通知。 黄冈市海产局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