斧头湖是湖北省第四大湖泊,地跨武汉市江夏区、咸宁市咸安区、嘉鱼县,水域总面积18.9万亩,是长江中下游一个典型的具有灌溉和养殖等天然多功能的浅水性湖泊。上世纪80年代,为解决国人“吃鱼难”的问题,国家鼓励开发大水面,发展渔业生产,斧头湖等大水面围栏围网养殖逐渐兴起。 自省环委会将斧头湖拆围工作列入重点环境问题督办事项以来,省农业厅党组、省海产局党委及武汉、咸宁两市人民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按照《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的职责要求,立即组织开展了拆围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9月12日,省农业厅(省海产局)迅速成立了斧头湖拆围工作专班,负责加强与两市人民政府的沟通协调,全力推进斧头湖拆围工作。10月24日,省农业厅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湖库(海产品库)拆围工作的组织领导,又成立了以厅长戴贵洲任组长,副厅长徐能海、焦泰文,厅党组成员、省海产局局长李胜强任副组长,省农业厅和省海产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省农业厅推进全省湖库(海产品库)拆围工作领导小组”,全力督导推进全省湖库(海产品库)拆围工作;斧头湖沿湖三区(县)人民政府积极落实主体责任,不等不靠,快速反应,主动作为。根据省农业厅(省海产局)与三区(县)政府多次协调沟通后达成的共识,对拆围时间、政策、补偿标准等重大问题进行了统一,沿湖三区(县)在9月底同时发布拆围公告,目前正按照“2017年2月28日之前全面完成拆围工作的总体目标”积极稳步推进。 下一步,湖北省农业厅(省海产局)在重点督导推进斧头湖拆围工作的同时,将全面开展对全省湖库(海产品库)拆围工作的督导检查,全力推进全省湖库(海产品库)拆围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拆围任务,切实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