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海产养殖与海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规范海产养殖生产行为,确保海产品质量安全,11月17至18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直属二支队联合平潭支队二大队,在平潭澳前、流水镇开展海产养殖业执法检查行动。此次行动中,执法人员对平潭县天多鲍鱼育苗场、平潭县岚顺海产养殖有限公司等8家海产养殖企业的生产现场、药品仓库(海产品库)、饲料仓库(海产品库)进行了检查,重点查看了海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以及生产、用药、销售“三项记录”等,了解了苗种、药品、饲料等投入品来源及使用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部分企业存在“三项记录”不完整等现象,我们对养殖生产企业进行了说服教育,并要求平潭支队跟踪督促他们尽快进行整改完善。平潭支队有关执法人员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强海产养殖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海产品苗种生产行为,从源头上确保海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