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2日召开的四川环保大检查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新闻通报会上,省环保厅公布2016年四川环境执法十件典型案例,按日连续计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案件移送等《环境保护法》的配套办法,在四川省各地得到运用。 广元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发现,四川启元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沥青熔炼炉沥青烟排放浓度超标,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向其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但该公司拒不改正,之后多次复查监测,沥青烟排放浓度均大幅超标。10月19日,广元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按照按日计罚程序,对其处罚130万元。 4月15日,绵阳市安州区干河子罗江断面出现死鱼,安州区环境执法人员排查发现,安州区秀水贵荣贸易有限公司内,一辆槽罐运输车通过暗管偷排废硫酸进入干河子河道,执法人员立即制止并进行了现场取证。经调查,偷排的废硫酸来自绵阳金峰化工厂。绵阳金峰化工厂在生产、运输过程中未按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如实记载废硫酸经营情况,未设置废机油识别标志和未向环保部门申报等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被处罚款24万元。之后,安州区环保局将案件移送至区公安局。11月9日,绵阳市高新区法院对贵荣贸易公司李某及共同犯罪的涪城区金峰化工公司谢某等6名涉案人员,以涉嫌污染环境罪进行了审判。 今年7月,成都市环保局通过监控视频发现:龙泉驿驿都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对三辆车开展尾气检测时,涉嫌违规检测并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市局再次调取该公司检测视频,发现三次检测均未将探测探头与检测设备主机连接,该公司人员承认违反操作规程。鉴于公司整改及时,成都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对公司没收违法所得170元(3台车的检测费),并处罚款15万元。(记者 刘宇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