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浙江温州市大力推行“美丽温州”建设,努力创新、积极探索海洋生态文明的实践形式,加快实践用海模式转型,践行“生态用海”理念,形成独特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好的做法和长效机制。目前,温州市海洋保护区面积为浙江省最大,已达565平方公里,占全市管辖海域总面积的5.1%。2013年,国家海洋局将温州市确定为浙江省内唯一开展全国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工作试点城市。
温州市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突出成绩,主要做法如下:
一、重提升,保护区建设再上新台阶
进一步加大对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特别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全市现有3个国家级、3个省级海洋自然(特别)保护区,数量位居全省第一。加大力度提升保护区的建设规格和品位,形成了平阳南麂岛贝藻王国、洞头国家级海洋公园、乐清西岛红树林等一批有特色、有品质的海洋生态品牌,同时积极开展龙湾树排沙海洋公园等新建海洋保护区的各项报批工作。
二、重落实,海洋资源养护成绩斐然
大力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近年来在平阳南麂、洞头竹屿、苍南炎亭等海域增殖放流的各类经济鱼类达5000万尾(粒),同时加快海洋牧场建设,为海洋生物重建栖息繁衍的蓝色家园。目前,已在南麂、洞头海域建成两个海洋牧场示范区,在洞头竹峙岛海域设立了1053公顷的省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区。同时各类涉海企业积极落实生态补偿制度,为有效恢复东海渔业资源种群数量、保持生态平衡做出积极贡献。
三、重监管,筑牢监测网络托底生态
1.形成“点面结合”的海洋环境监测网络。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国家海洋局温州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全市海域、海岛开展实时监控监测,目前全市海洋环境监测站点达300多个,是全国布控站位最密集的海域之一。2012年,累计出海监测144航次,总航程2000多海里,陆上行程19800公里,获取监测数据23400多个。此外,温州市还率先在全国制定并实施市一级的《温州市重点海岛监视监测方案》,编制《温州市海岛公报》,建设全省领先的近岸海域浮标实时监测系统,连续10年开展近岸海域环境监测,并定期发布海洋生态环境质量通报。2010年,温州市海洋环境公报在全国举行的公报质量评比中获得全国第一名。
2.海洋环保综合管控力度得到加强。全面落实涉海工程海洋环境跟踪监理制度,开展建设项目现场监管和海洋工程竣工项目环保验收。深入开展海洋污染整治行动,以“蓝色屏障”“海盾”等专项行动为依托,严厉查处各类破坏海洋环境行为,加强排污口、海洋倾废区监控。
为加快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下一步着重建立陆海联动机制,以海洋生态红线试点工作为抓手,探索建立海洋生态红线制度,构筑海洋生态安全屏障。建立污染物陆海一体核查体系,落实海洋环境保护责任,建立陆海统筹、河海统筹协调机制,实施重点海域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有效控制陆源污染物排海总量。进一步深化“生态用海”理念,围绕“以生态文明为核心,科学开发海洋资源”的原则,形成节约集约的空间开发格局,坚持走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道路,最大限度保护自然岸线、海湾、海岛、湿地等海域自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