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底,新京报记者走访了天津塘沽周边部分私人养殖鱼塘时发现,这些私人养殖鱼塘存在无养殖证经营,随意使用兽药,无养殖日志的现象,养殖户表示“不吃自己养的鱼”。(《新京报》11月30日) 养殖户“不吃自己养的鱼”是有原因的,记者走访过程中发现,因为养鱼最怕鱼生病死掉,所以有的养殖户,从鱼苗放进鱼塘的那一刻,就要不停撒药,中间还要投放消毒药、抗生素,每次撒30多箱,一年撒个七八次。超量用药以提高效益,自己不吃却送上别人的餐桌,表面上来看养殖户确是其中唯一的受益者,然而仔细想来并非如此。 正如有网友所吐槽的,卖鱼户不吃自家鱼,吃着隔壁的激素猪;养猪户不吃自家猪,吃着重金属超标菜;每个人都觉得在游泳池里撒泡尿是占便宜,结果所有人都美滋滋地在尿汤子里扑腾。确实如此,无论是之前曝光的激素猪、重金属菜,还是此次事件中的兽药鱼,虽然当事人都能在短期获利,但是长远来看,却终将会沦为这种“互害”恶性循环中的受害者,因为每个人都必然要作为社会中的消费者。 不得不说此次“兽药鱼”事件再次给我们敲响警钟,尤其市场经济中,在利益驱动下,如果缺少有效的监督和调控,政府这双无形的手不能发挥其作用,那么“兽药鱼”绝不会是公众餐桌上最后一道有毒食材。而另一方面,养殖户缺少必要的养殖技术,过度依靠用药提高产量效益,而对违法违规行为惩罚力度不够大大降低了犯罪成本,也让很多人铤而走险。 不管此次事件是否只是所谓的“个别现象”,都足以证明相关部门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做好、做到位。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养殖户意识,加强养殖技能培训,真正促进养殖户增产增收;另一方面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监管,定期抽查,加大惩处力度,维护市场秩序,让公众用上放心安全食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