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4日,由山东省饲料质量检验所副所长李俊玲、福建省机械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沈美雄、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钱朝海研究员组成的专家组莅临盐城恒兴饲料有限公司,据农业部《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公司进行了现场验收。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主任刘弘、江苏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颜京平、江苏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科长白群安、盐城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朱健、盐城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王军、盐城市农业委员会副处长葛建东、大丰区农业委员会副主任李城静、大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科长单学军、大丰区农业委员会执法大队队长宋文贵以及恒兴股份技术副总监黄智成、生产工程中心副总经理陈小真等陪同验收。盐城恒兴总经理刘兴旺对公司落实《规范》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汇报。专家组严格依照《规范》要求,通过现场查看、查阅制度、核查内容等形式,对原料采购与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控制、产品贮存及运输、产品投诉与召回以及培训、卫生和记录管理六大方面,共计110个细目逐项进行了全面核查。最终,盐城恒兴饲料有限公司以93.73的高分顺利通过《规范》示范企业现场验收。专家组对盐城恒兴《规范》示范企业的创建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希望公司加强对《规范》的学习和应用,发挥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盐城恒兴饲料有限公司作为我国最大的特种海产饲料生产企业──广东恒兴饲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积极开展农业部《规范》示范企业的创建工作。自《规范》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全体员工以“一流品牌、百代恒兴”的企业愿景为总体要求,把产品品质放在经营管理工作的首位,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加强对采购、生产、成品出厂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通过农业部《规范》专家组的验收是对恒兴品质和公司员工工作的肯定,也对公司未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要进一步加强《规范》成果的维护力度,努力发扬示范企业的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