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东山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联合省总队直属三支队开展海产养殖安全检查。 据悉,为进一步确保春节期间东山县海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关于开展海产养殖生产非法使用禁用药物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要求,本次检查着重检查海产养殖单位持证情况,现场查看鲍鱼养殖苗场和查阅“三项记录”、禁用药物管控等制度的情况,同养殖业主现场签订《海产质量安全责任告知书》和《海产养殖质量安全承诺书》18份,分发《海产养殖安全用药技术》《食品动物禁用药物及其化合物清单》《海产苗种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执法的有关法律规定》等宣传资料30余份。 通过对养殖企业的常态化检查,进一步规范海产养殖企业生产、销售、用药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来源:东山新闻网作者:庄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