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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市东乡县畜禽水产养殖污染综合整治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07 00:00:00    来源:中国海产网    作者:将军    浏览次数:297
导读

东乡县畜禽海产养殖污染综合整治通告根据《中共东乡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东乡县畜禽海产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办

东乡县畜禽海产养殖污染综合整治通告根据《中共东乡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东乡县畜禽海产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办发[2016]34号)精神,全县开展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2017年6月30日前,禁养区内的生养殖场必须关闭或搬迁。二、2017年12月30日前,限养区、可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必须实施干湿分离,雨污分流,畜禽粪污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干粪堆放场所应防渗、防漏、防雨,经无害化处理后综合利用。三、在限养区、可养区内2013年4月1日后未经审批的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后,限期补办相关手续。四、5座国有水库(海产品库)、乡镇6座饮用水源地水库(海产品库)、47座水质不达标水库(海产品库),必须于2017年1月20日前退出承包养殖。其余山塘及以上水库(海产品库)必须于2017年12月30日前退出承包养殖,实行“人放天养”。五、凡举报畜禽海产养殖污染请拨打电话。各养殖业主未按期退养、关闭或搬迁,未按时整改到位,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或报请县政府责令拆除。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构追究刑事责任。特此通告!
 
(文/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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