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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门市水产局长湖拆围工作实施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1 18:00:00    来源:中国海产网    作者:将军    浏览次数:533
导读

长湖是湖北省第三大湖泊,水域面积21万亩,具有防洪调蓄、农业灌溉、海产养殖、交通航运、环境保护及备用饮用水源地等综合功能。

长湖是湖北省第三大湖泊,水域面积21万亩,具有防洪调蓄、农业灌溉、海产养殖、交通航运、环境保护及备用饮用水源地等综合功能。由于长湖水域资源过度开发和利用,导致了长湖水质恶化,生态修复能力下降,严重制约了沿湖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加强长湖生态建设,改善长湖水域生态环境,拆除围栏围网养殖设施十分必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省农业厅关于强力推进江河湖库(海产品库)围栏围网网箱拆除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荆门市海产局特制定长湖拆围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按照“统一领导、统一步骤、统一标准、决战决胜”的总体要求,确保2017年3月底以前完成长湖水域围栏围网养殖设施和有害渔业设施的拆除工作。荆门市海产局将充分发挥行业优势,整合执法力量,积极配合后港镇政府拆除辖区内67处计44120亩水面的围栏围网养殖设施;配合毛李镇政府拆除辖区内35处计22630亩水面的围栏围网养殖设施、网箱和所有迷魂阵、地笼子等有害渔业设施。二、实施步骤(一)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宣传发动(2016年9月)1.成立领导小组。市海产局将成立以总工程师贾运平为组长、市渔业监察支队、长湖渔政站及市海产局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拆围工作的组织、宣传、协调、验收等工作。2.宣传发动。长湖渔政站要积极配合后港、毛李等地政府召开沿湖村组干部和围湖牵头人参加的动员会,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拆围办法。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3.调查核实数据。由县长湖管理局牵头、后港镇、毛李镇和沿湖相关村派人参与,对本辖区内的围湖进行精准丈量,丈量结果需经沙洋县长湖管理局、相关镇、村负责人、围湖牵头人四方签字认可。(二)第二阶段:核定奖补资金、签订自动拆除协议(2016年10月-12月)1.奖补范围及标准。(1)补助政策。①围网(含竹杆)每米10元(以实测长度为准);②围湖每亩200元(以2014年度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养殖证面积为准,迷魂阵、地笼子等有害渔业设施及网箱一律不纳入奖补范围);(2)奖励政策。2017年1月底前自行拆除全部围网设施(含迷魂阵、地笼子等有害渔业设施及网箱),经验收合格的每亩水面奖励80元;2017年3月底自行拆除全部围网设施(含迷魂阵、地笼子等有害渔业设施及网箱),按每亩水面奖励40元。2.测算奖补金额。按照专班丈量的数据和奖补的标准,计算核定各围栏围网自行拆除的奖补资金数额,并分别计算到各围湖每个参股渔民。3.签订拆围奖补协议书和自行拆围承诺书。长湖管理局要组织围湖渔民签订自行拆围承诺书,以各围湖为单位,每个参股渔民必须签字认可,然后再签订拆围奖补协议,协议书一式3份,长湖管理局、镇、围湖牵头人各执一份。协议书必须由每个参股渔民签字并附上各自的户名、账号及开户行,协议签订后,由后港镇和毛李镇按照协议奖补资金总额的20%打款到个人账户。(三)第三阶段:自行拆除(2017年1月-2017年3月)长湖渔政站要督促养殖户起捕一处,自行拆除一处。各个围湖全部围栏围网、网箱及附属设施自行拆除后,经质量验收专班验收合格的拨付奖补资金总额的80%。无围湖养殖的、专门从事非法捕捞的迷魂阵和地笼子等有害渔业设施由相关镇、村督促渔民限期自行拆除。(四)第四阶段:督查检查(2017年5月)市海产局拆围领导小组将对责任单位的责任目标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拆围工作圆满完成。三、工作要求(一)落实补偿资金,严格资金管理初步概算拆围资金总额为3679.96万元,相关单位要严格资金拨付手续,奖补资金做到专款专用,直达到户,严禁弄虚作假,贪污、截留和挪作他用。(二)妥善安置渔民,维护社会稳定拆围后,沙洋县长湖管理局要妥善安排渔民生产生活,积极引导渔民转产转业。协调民政部门要做好困难渔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协调人社部门做好上岸渔民就业培训及创业贷款发放工作;协调地税部门要参照有关政策,对离湖上岸的渔民自谋职业、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给予税收减免和优惠;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维护好湖区社会稳定。(三)加强渔业渔政监管,巩固拆围成果拆围后,沙洋县长湖管理局要切实履行渔业渔政监管职责。一要杜绝湖区围栏围网养殖抬头和死灰复燃,出现苗头严厉打击,严肃查处;二要坚决取缔笼网、电鱼、毒鱼等有害渔具渔法。
 
(文/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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