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年底,国家食药总局在部分城市对海产品展开了专项检查和抽样检验。808批次鲜活海产品样本分别来自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以及餐馆等468家海产品经营单位,主要为近年来抽检监测发现问题较多的大菱鲆(多宝鱼)、乌鳢(黑鱼)、鳜鱼等。检验结果合格率91.5%,检出不合格样品69批次,其中孔雀石绿不合格46批次,硝基呋喃代谢物不合格21批次,氯霉素不合格3批次。 其中,北京地区五批次海产品被检测出孔雀石绿:分别是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中纺街5号的北京穆恩楼清真饮食有限责任公司,抽检不合格样本为鳜鱼;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四区15号楼的北京万龙洲饮食有限责任公司亚运村海鲜大酒楼,抽检不合格样本为鳜鱼;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王四营桥南盛华宏粮油批发市场农贸厅档口4号的北京京辉顺海产经营部的鳜鱼,检出孔雀石绿。 同样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12号的北京金盏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鳜鱼样本中被检出孔雀石绿;以及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6号院2号楼的北京天水怡阁餐饮有限公司,其经营的鳜鱼也被检出孔雀石绿。 国家食药总局表示,鲜活海产品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药物的问题比较突出,涉及的海产品范围也有所扩大,不仅包括正在集中整治的大菱鲆(多宝鱼)、乌鳢(黑鱼)、鳜鱼,还涉及草鱼、鲈鱼、鲫鱼、明虾、基围虾等其他鲜活海产品。 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责成相关省、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经营不合格海产品的经营单位进行立案调查、依法处理,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调查,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