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吃货”想聚餐,到当地海产品批发市场买海鲜,看到有一板车海鲜从身边拉过,四人便决定“搬”一箱。结果四个“吃货”均被这一箱海鲜“绊倒”,进了班房。 2月16日上午,苍南县公安局灵溪中心派出所接吴先生报警称,放置苍南县某海产品批发市场的一箱野生大黄鱼被盗,价值约人民币1万余元。吴先生告诉民警,自己从事物流生意多年,常常往返于广东、福建和浙江。他于2月14日受委托,将一批野生大黄鱼从广东湛江运到苍南县灵溪镇某海产品批发市场。2月16日上午卸货时,他发现野生大黄鱼少了一箱,共25条。接报后,该所民警立即介入展开调查。民警经查阅市场内的监控,发现2月16日上午6时许,有四名嫌疑人在该市场内进行盗窃作案,搬走了吴先生的物品。经工作,民警发现陈某、陆某、章某等四名新居民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展开抓捕。将四名嫌疑人全部抓获,并在陆某的暂住处缴获了被盗的大黄鱼。 经查,陈某、陆某、章某等四人分别来自湖南、贵州、安徽和江西,年龄从26至30岁,均来苍南务工多年,期间相识并成为朋友。他们交代,16日凌晨,四人碰到后商量聚餐,从海产品批发市场买了些海鲜后觉得不够。就在四人商量下步要买什么时,正好有一板车海鲜从身边拉过,四人便决定“搬”一箱。由陈某上前搬了一箱后,放上陆某的电动车,载回暂住处后,打开一看才知道是大黄鱼。 现以上四人均已被苍南警方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通讯员 叶其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