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海产养殖生产行为,从源头上消除海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保障海产品质量,继续保持全县海产品质量安全零事故的稳定局面。顺昌县农业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抽调县渔政大队、海产技术推广站精干力量,组成联合工作组,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深入顺昌县元坑镇、郑坊镇,开展海产养殖用药专项执法大检查。 检查重点:海产养殖(苗种)单位或个人用药记录、生产记录、销售记录,饲料和药品进、出仓记录是否完整规范等;养殖、鱼苗生产过程中是否使用孔雀石绿、硝酸亚汞、硝基呋喃类、氯霉素、泰乐菌素等违禁渔药以及假劣渔药、过期渔药、原料药和人用药等情况。 检查中,执法人员认真听取了所到所到渔业企业今年以来的渔业生产情况汇报,重点查阅了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及饲料、药品进出仓记录等相关内业材料。经检查,没有存在使用禁用渔药、假劣渔药、过期渔药、原料药和人用药等违规情况,但发现个别养殖企业存在生产记录、用药记录,药品进出仓和销售记录不完整、不规范,药品饲料库(海产品库)房存放杂物等问题。对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一一给以指出,责令业主整改。当场整改有困难的,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同时,执法人员还面对面向业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兽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业主的法律责任意识和海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检查期间,还与所到渔业企业签订渔业安全生产责任须知(责任书)。 通过执法专项大检查,进一步提高了业主的法律责任意识和海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为规范海产养殖生产行为,切实从源头上消除海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构建海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