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瑞丽市畜禽及海产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工作,提高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和科学性,确保全市人居环境有效改善。2017年3月5日,在瑞丽市环保局会议室,市人民政府组织农业、环保、水利等部门对《瑞丽市畜禽及海产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进行讨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闫德用出席会议讨论会。市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农场)、部分养殖大户代表参加了讨论会。 会上,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作为方案编制部门对方案进行了详细汇报,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划定的五类区域分别进行了说明。环保、住建、农业等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和职能对限养区、禁养区划定方案的改进提出了意见建议,各乡镇、农场围绕自身发展定位及客观存在的问题做了补充说明。 副市长闫德用充分肯定了近年来瑞丽市畜牧养殖、海产养殖对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的贡献。对相关单位前期所做的禁养区、限养区的划定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要求方案编制单位各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结合瑞丽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通过禁养区、限养区的划定,既有效改善瑞丽市人居环境,又不影响畜牧业和渔业的发展。 作者:赵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