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至4日,福鼎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配合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和宁德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对福鼎市海产育苗企业开展产苗种生产用药安全大整治。 执法人员对福鼎市3家育苗企业苗种用药是否超标进行了抽检,并向企业负责人、技术员和工作人员就相关情况作了询问了解。对抽检超标育苗池的苗种和水样实施了封存,并经傿负责人自愿申请,监督企业对药残超标170万尾大黄鱼苗苗种实施了无害化处理。 大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福鼎海洋与渔业部门和执法机构高度重视苗种生产质量安全,为提高海产品质量安全,从源头上遏制海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还将深入全市海产苗种生产单位,宣传有关渔业法律法规,教育督促渔业企业和养殖户规范用药、科学用药,做好用药记录、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依法查处违规用药行为,保证海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