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中午,“洒水车”司机拧开车顶阀门,泥浆从车底流出。记者孔婷婷 摄 鲁网3月13日讯 槐荫区美里花园小区南侧北太平河北岸附近,有多个鱼塘,其中一个鱼塘被倾倒了泥浆,水呈土黄色。11日,记者盯守发现,有人开着“洒水车”往该鱼塘倾倒泥浆,5分钟就卸了一车。对此,槐荫区城市管理局渣土办工作人员称该“洒水车”或为工地用车,且区内有指定倾倒地点,个人收泥浆理论上是属于违规行为,已通知辖区内工作人员前往调查处理。 鱼塘被倒泥浆,承包人每车收几十元 “蓝白色的洒水车,往鱼塘里倒泥浆,一天好几次,是合法的吗?”有市民反映,美里花园小区南侧北太平河北岸处,有人往鱼塘里倾倒泥浆。 11日中午,记者在美里花园南侧发现,北太平河北岸一条3米宽的道路沿线满是尘土,行车经过便会有漫天扬尘,路面还有大车轮胎轧过的痕迹。沿河由西向东行驶约200米的路北也是一条3米宽的土路,路东西两侧至少有6个鱼塘,每个面积都在1亩左右。 其中一个位于路东的鱼塘与其他鱼塘明显不同,该鱼塘四周有约1米高的渣土垫高,鱼塘内水的颜色呈土黄色,水位比其他鱼塘高1米左右。另外,该鱼塘西侧土路上有一个面积约1.5平方米,深约0.5米的泥坑与鱼塘相连,泥坑底部满是泥浆。 “鱼塘租期快到了,这个鱼塘里没有鱼,已经废弃不用了,反正都是要回填,他们往里面倒泥浆,每车还能给我几十块钱”,该鱼塘承包人说,洒水车往鱼塘里倒泥浆已经半个多月,每天都会倒几次。至于泥浆是从哪儿运来的,该鱼塘承包人表示不清楚。 罐车倒泥浆,5分钟卸一车 11日13:20,记者在鱼塘小屋旁盯守。 13:36,一辆外观像城管洒水车的罐车沿北太平河北岸由西向东行至鱼塘附近丁字路口处,倒车约50米,一系列动作完成后停车,罐体后侧中间位置正好对准路边泥坑。 接着,一名穿深色衣服的青年男子从驾驶室出来,从左侧爬上罐车顶部,拧了几下罐体后上方中间的阀门。瞬间,土黄色的泥浆从车尾罐体喷涌而出,从泥坑流向东侧泥塘。随后,该男子面朝东坐在阀门上等待。 5分钟后,涌出的泥浆逐渐变少,罐体内的泥浆倾倒干净。据估计,罐体容积约为10吨。随后该司机关闭灌顶阀门,爬下罐体回到驾驶室,开车原路返回。该车车牌号为“鲁A49763”,蓝白相间的罐体上有洒水车三个大字,车体驾驶室车门上印着“济南联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城管部门已抓到一辆倒泥浆的车 11日下午,记者向槐荫区城市管理局渣土办反映此事,一王姓工作人员回应将通知事发地附近工作人员前往调查处理。“城管用的洒水车上会印有槐荫城管等字样,该车可能为工地洒水车或是已淘汰的洒水车被人用来处理泥浆”,该工作人员说,槐荫区有指定倾倒地点,事发鱼塘明显未经过审批。他介绍称,如果鱼塘弃之不用需要整平,应当向当地主管部门申请,经市级主管单位批准后,在当地相关部门的监管下,按规定的路线、车数操作,“个人收泥浆理论上是违规行为”。 “昨天我们工作人员去现场了,也逮到一辆倒泥浆的车,但鱼塘主说村大队同意倒泥浆,我们的工作人员周一会再去核实。”12日,该工作人员回复说。 另外,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第二十五条和二十六条相关规定,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或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来源: 舜网-济南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