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施海产苗种生产许可制度。制定了《环翠区海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对辖区内所有的海产育苗企业进行摸底普查,建立和完善了全区统一的苗种场数据库(海产品库),严格苗种证的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全面规范苗种生产的各项行为。目前已对依法对8家苗种场发放了苗种生产许可证,领证率达到100%。 二是启动海产苗种质量安全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0多人次,重点对苗种生产单位药品使用情况、生产记录和饲料生产日期等进行检查,检查中,未发现企业使用违禁药品等行为。与企业负责人签订《海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承诺书》8份,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安全生产意识。 三是开展海产苗种质量安全抽检。按照农业部、省、市抽检计划开展海产苗种的药残抽检,重点检测海参、大菱鲆及牙鲆等主养海产品的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情况。今年,预计抽取农业部、省、市级及自检共24个批次苗种,下阶段将继续加大抽检力度,确保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全力确保全区海产育苗的质量安全。 四是完善苗种生产可追溯制度。建立和完善苗种生产可追溯制度,积极引导和督促海产苗种生产单位全部建立引种、驯养、生产、投入品记录和购销台帐等相关质量安全自控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督促企业将相关记录至少保存2年以上,确保苗种购销来源明确、去向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