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海产局关于印发<海产业环保问题整改落实责任清单>的通知》(川渔办〔2017〕24号)文件和3月6日省海产局在成都组织召开的全省海产业环保问题整改会议工作要求。市海产渔政局局长彭建安带领市农业局农业环保工作人员深入丹棱县杨场镇曾坝村六角丘水库(海产品库),就省环保督察组督查我市环保工作中发现的海产养殖环保问题,与丹棱县农业局、杨场镇政府和曾坝村两委进行了专题研究,形成以下处理意见:一是根据原六角丘水库(海产品库)海产养殖承包协议期限(2016年12月31日承包合同到期),曾坝村委会立即终止与水库(海产品库)承包人养鱼承包合同;二是3月下旬完成水库(海产品库)农村人畜饮用水源地保护标识、标牌及隔离网等水库(海产品库)水质保护设施、设备安装与布置;三是3月底前完成水库(海产品库)养殖鱼捕捞并拆除一切海产养殖设施;四是今后水库(海产品库)严禁开展投饲养殖、施肥养殖以及向水库(海产品库)排污、倾倒垃圾等破坏水库(海产品库)水质有关活动。凡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