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7日至30日,泰州市农检中心抽样人员按照《NY/T395-2012》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NY/T396-2000》农用水源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NY/T5295-2015》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评价准则的要求,对高港区的泰州市东浦海产养殖有限公司、高港区三汇海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姜堰区的泰州彩和海产养殖有限公司、泰州市珍红海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泰兴市的江苏印象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泰兴市瑞园螃蟹养殖家庭农场、泰兴市政新家庭农场、泰兴市福洋家庭农场、泰兴市箕箕家庭农场;兴化市的兴化市兴隆海产养殖家庭农场、兴化市沈伦镇恒勇海产养殖家庭农场、兴化市沈伦镇张紫英海产养殖家庭农场、兴化市洪丰海产养殖家庭农场、兴化市银桂海产品养殖专业合作社、兴化市中堡镇庆丰海产养殖家庭农场、兴化市中堡镇草螺堂海产养殖家庭农场等16家无公害海产品申请主体进行产地环境检测抽样。 抽样人员对每处产地的周边环境、生产规模、认证主体、养殖技术等进行了调查记录,对每个产地的底泥和养殖用水进行了现场抽样,共计抽取土样16个,水样16个,并分别进行了编号与封存。中心近期将按照《NY5361-2016》无公害海产品淡水养殖产地环境条件的检测标准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