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宁宁) 今后,想要发展海水养殖业,得先看看是否在海水养殖区域内,禁养区是禁止各类养殖的。日前,市政府办印发《宁德市海域养殖“三区”划定方案》,明确划定养殖区、限养区和禁养区,该方案有限使用期至2020年。 据悉,养殖“三区”类型和功能分别是:养殖区:是指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海水养殖区域,旨在发展海水养殖业,注重科学合理布局。限养区:是指现有的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或主导功能的、但近期不影响主导功能实施的临时性海水养殖区。限养区应控制养殖规模,优化养殖布局,合理搭配养殖种类。禁养区:是指航道、锚地、排污区、倾废区、军事用海区域,以及近期重点项目用海和特定用海区域。禁养区应禁止各类养殖,已养殖的要整治清除。 宁德市在划定“三区”时,遵循的原则包括,注重开发时序与尊重养殖历史并重原则,对于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或主导功能的、且近期主导功能未被开发利用或开发利用强度较小、同时也一直存在着传统养殖的海域,本着尊重养殖者利益和充分发挥海域功能作用的原则而划定为限养区;对于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或主导功能的、且近期主导功能被开发利用强度较大的海域则划定为禁养区。保护海洋环境优先原则,在优先保护海洋环境、兼顾发挥海域功能作用的原则指导下,将各类海洋保护区和保留区划定为限养区,不仅在养殖期限上限制,且在养殖品种方面也给予适当限制,以有利于海洋环境保护。位于工业与城镇用海区、港口区内的限养区,根据其开发强度增大情况,可适时调整升级为禁养区。 根据方案,养殖区主要分布在农渔业区内,全市划定养殖区总面积为288226.93公顷;限养区包括主导功能未开发利用或开发利用强度较小的工业与城镇用海区、港口区、旅游休闲娱乐区,以及保留区和海洋保护区等海域,全市划定限养区总面积为463538.59公顷;禁养区主要包括“沙埕港航道区”“铁将锚地区”“双屿排污区”和“沙埕湾外倾废区”等所有航道、锚地、排污区和倾废区,“半屿工业与城镇用海区”等近期重点开发利用海域,以及作为保障红树林生长需要的“沙埕港红树林海洋保护区”和船舶避风海域的部分农渔业区等特定用海区域,全市划定禁养区总面积为53119.29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