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调查,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酒店持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事发前3天各餐次,包括27日早茶也在正常营业中,并未接到食物不良反应的投诉,相关部门也未接到与该店餐饮服务有关的食源性疾病报告。9月28日上午,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接报后,立即协调卫生部门对事件彻查。当天中午,工作人员采集婚宴当餐留样食品、相关设备、操作人员取样送实验室检验。
当记者追问是哪(几)种菜品引起中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与学校卫生科陈科长表示,并非某一种食品致病,而可能污染食品的也不见得是单一的,存在交叉污染的可能性。根据留样食品、病人样品同样检测出副溶血性弧菌,将事件定性为进食受到副溶血性弧菌污染的食品所致的食物中毒事件。
“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是进食含有该菌的食物所致。”陈科长介绍,副溶血性弧菌是一种常见的病原菌,也为嗜盐性细菌,广泛存在于海水和海产品中,常见于海鱼、海虾、海蟹、海螺等海鲜产品,其次,咸菜、腌肉等含盐分较高的盐渍食品中也有。
据了解,在我市,由副溶血性弧菌引起的食物中毒案例时有发生,在各类食物中毒病因中也排在前列。“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多发于沿海地区夏秋季节(6至10月),食用直接、间接被该菌污染食品致病,人群(男女老幼)普遍易感。临床表现为发病急、潜伏期短,主要症状为腹痛、腹泻及水样便、呕吐等。如发生中毒后要立即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及时送医。”陈科长解释。
当下,正值进食海鲜的大好时节,海产品大量上市,海虾、海蟹更为市民、游客的喜食佳肴。然而,市民、游客在大饱口福的同时,也有可能受到海鲜携带的病菌侵袭。陈科长提醒:“虽说副溶血性弧菌普遍存在于海产品中,且存活能力强,但其不耐热、酸。在沸水中漂烫数分钟,或者用含1%醋酸的食醋处理5分钟,均可将其杀灭。所以,海鲜应煮熟煮透再吃,加醋调味也可有效杀菌。”
此外,陈科长告诉记者,该菌不仅能直接污染海产品,还能通过空气介质,污染靠近海鲜的食材。因此,市民在日常饮食中应防止副溶血性弧菌间接交叉污染,烹调时未烧熟煮透或熟制品(海产品、腌渍食物)应分开存置;冰箱存储食物,应重视防止海产品和果蔬的间接交叉污染,其他食物不应靠近海产品放置,且应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