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海产品质量安全的工作要求,结合朝阳市渔业渔政总站创建执法示范单位、苗种打假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市渔业渔政总站行政执法人员于5月10日、12日,对朝阳县、喀左县的3家重点海产养殖场区进行了养殖行政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养殖证件、“三项记录”、规章制度等是否完备,苗种采购、投入品、药品库(海产品库)的管理是否规范。现场由专人如实填写了《海产养殖现场执法检查记录表》和《行政执法检查登记表》,填写完毕市站和受检单位双方确认签字。经过检查,各养殖场区未发现存在违禁药品现象,但有一家养殖场饲料库(海产品库)和药品库(海产品库)管理不规范,三项记录填写不完整,各项规章制度不全,市站责令该养殖场区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并在官大海渔场抽取苗种样品,带回市站准备进行药残快检。 本月内,市站将去往朝阳市其他县(市)区重点养殖场区开展检查,通过此次执法检查,扎实推进全市渔业渔政总站执法示范单位创建,保障全市海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