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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德蕉城区将清理整治海上养殖 25日前须自行拆除养殖设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19 14:00:00    来源:中国海产网    作者:将军    浏览次数:144
导读

(记者 吴宁宁) 近日,蕉城区政府发布通告,将对蕉城区海域海上养殖进行清理整治,并开展岸上“打非”行动。通告明确,凡在清理范

(记者 吴宁宁) 近日,蕉城区政府发布通告,将对蕉城区海域海上养殖进行清理整治,并开展岸上“打非”行动。通告明确,凡在清理范围内违规布设养殖设施、违规捕捞等违法用海的单位或个人,以及沿岸非法养殖设施制造点,应于5月25日前自行清理,逾期未自行清理的,将依法进行强制清理拆除。 据悉,此次清理整治范围(以航标为界)为,三都主航道、城澳支航道、海上军用设施(水鼓)周边300米内水域。根据有关规定,禁止在航道、港口水域设置渔具或海产养殖设施。凡在上述清理范围内违规布设养殖设施、违规捕捞等违法用海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于5月25日前自行清理拆除养殖网箱、养殖筏架等渔业海产养殖设施、捕捞设施(定置网等)、围场木桩、绳索、标志物等违规设施。5月25日后,逾期未自行清理拆除的违规设施,将依法进行强制清理拆除,拆除费用由违规设置者承担。沿岸非法养殖设施制造点应当于5月25日前自行清理相关设施及工具。5月25日后,逾期未自行清理拆除的,将依法进行强制清理拆除,拆除费用由违规设置者承担。 此外,通告明确,在依法清理过程中,凡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或在该海域恶意圈占海域、借机讹诈勒索的,由公安部门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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