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马忠 针对全区养殖环节法规标准制定的滞后和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宁夏自治区农牧厅饲料工业办公室组织自治区饲料专家提出制定“奶牛、肉牛、肉羊、家禽、生猪、海产养殖环节饲料安全使用规范”6个宁夏地方标准和“宁夏畜禽规模养殖场散装饲料塔建设标准”。各项标准的制定已经过立项审核、调研起草两个阶段,正在征求意见,待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在全区实施推广。饲料产业是联结种养业的重要产业,为畜牧、海产养殖业发展提供重要的物质支撑。饲料产品质量安全与动物性食品安全和人体健康息息相关。近年来,我区饲料生产企业硬件条件逐步改善,质量安全总体持续向好。但受饲料产品原料来源广、加工环节多、精度要求高,部分企业工作基础还薄弱等因素影响,饲料产品质量安全隐忧仍然存在。同时,在养殖环节还没有从根本上杜绝违法添加物,特别是对养殖环节的法规标准制定仍有“空白”,监管工作还存在“死角”。无论是维护市场秩序,还是保障质量安全,法规标准的制定都是基础。“奶牛、肉牛、肉羊、家禽、生猪、海产养殖环节饲料安全使用规范”6个地方技术标准,在制定过程中,界定和规范了“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要求、标签包装贮存和运输、使用、饲料管理”等,对原料(能量和蛋白饲料)、粗饲料、商品饲料的使用作出规定,特别是对饲料中不得添加物、禁止使用的药物做出明确规定,为我区畜禽、海产养殖场(户)实现健康养殖提供了技术规程。在养殖环节实施推广技术标准,对于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种风险隐患,确保饲料质量安全、加快推进现代养殖业转型升级,将产生积极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