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余锋 通讯员/彭威)龙潭水库(海产品库)是南宁市备用水源之一,其保护区内养殖污染问题受到中央环保督察组重点关注。5月中旬,随着该保护区范围内最后一个猴子养殖场搬离,督察整改工作已见成效。据悉,南宁市以推进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加大全市范围内的各类污染排查、整治力度,消除环境隐患。 5月23日,记者在位于邕江支流龙潭河上游的龙潭水库(海产品库)看到,原先分布在水库(海产品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养猴场、养鸭场、养猪场,均已搬迁完毕。搬空的场舍上,写着大大的“拆”字。南宁市江南区环保局局长莫锡国介绍,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龙潭水库(海产品库)周边的养殖场便已存在。这些养殖场大多数将清洗场舍的污水直排进水库(海产品库),有的虽然建起了污水处理设施,但也大多不达标,从而对水库(海产品库)的水质安全构成了威胁。 2014年4月,龙潭水库(海产品库)正式纳入南宁市备用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范围,水库(海产品库)水质2013年为IV类、2014年为V类、2015年为IV类。2016年,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关于龙潭水库(海产品库)保护区内养殖污染问题的督查反馈意见后,南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面推进龙潭水库(海产品库)饮用水源地整改工作。 截至目前,龙潭水库(海产品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存在的6家养鸭场、4家养猪场和1家养猴场基本关闭搬迁完毕,其中共搬迁鸭子2.5万羽,搬迁生猪4030头,搬迁食蟹猴7065只,拆除养猪场栏舍约1.7万平方米,清理土地面积约130亩,消除了环境污染隐患。同时,有关部门对龙潭水库(海产品库)内存在的违法养殖场依法进行处理,共处罚养殖场4家,处罚金额共11万元。 南宁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市将以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加大全市范围内水(含县级集中饮用水源地、工业园区污水、城市内河黑臭水体等)、土壤、空气、尾矿库(海产品库)、自然保护区等方面的污染排查和整治力度,从而全面改善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