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常州市“太湖流域池塘循环水养殖工程项目”管理,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功能,强化项目后续运行的督促与指导,促进养殖用水达标排放,根据《关于开展我市“太湖流域池塘循环水养殖工程项目”专项检查的通知》(常农办发)要求,5月23日至25日,我委组织市级联合检查组对全市1-7期的“太湖流域池塘循环水养殖工程项目”进行检查。检查组共抽查了19家项目单位进行现场察看,其中,2010年验收的二期项目1个,2012年验收的四期项目1个,2013年验收的五期项目4个,2014年验收的六期项目9个,2017年验收的七期项目4个。从检查情况看,其中有9家单位净化区水生植物管护较好,运行基本正常,发挥了一定的项目建成功效;还有10家单位,有的单位净化区水生植物不足或未见水生植物,有的净化区现已转为养殖生产,不能发挥尾水净化作用,有的单位的管道设施和净化区在2016年洪灾中被冲毁,至今未补建,有的单位建而不用或建而弃之,不能正常运行。 检查组分别听取了各辖市区对1-7期循环水工程项目自查情况的汇报,检查了项目管理台帐资料。在检查总结会议上,李文群处长要求对目前尚未验收的5个项目要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及时申请验收或清理终止;各辖市区项目管理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项目相关台帐资料,确保各类资料完整规范;要充分利用本次项目的“回头看”,对净化区水生植物不足、建而不用或建而弃之的单位要强化跟踪指导,督促整改提升,要切实发挥好项目绩效,为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