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天门市地方政策性海产保险工作推进会召开,安排部署地方政策性海产养殖保险工作,标志着这项试点工作在天门市正式启动。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天门市实际,天门市制订了《地方政策性海产养殖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积极服务“三农”,化解海产养殖风险,为天门市海产养殖稳定发展和渔民增收提供风险保障。试点工作按照“政府引导、自主自愿、市场运作、公平竞争、协同推进”的原则开展,试点范围包括:天门市养殖面积在30亩以上的规模养殖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试点面积为10万亩,养殖品种为四大家鱼和小龙虾、河蟹、泥鳅、黄鳝等名特优海产品,青蛙、水蛭等特色养殖养殖户需求强烈、符合保险条件的可申请开展试点工作。 推进会要求,天门市各乡镇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海产养殖保险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天门市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将海产养殖保险作为特色农产品保险新的突破点,积极拓展新的保险服务领域,统一部署协调。要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天门市海产养殖保险试点工作平稳起步、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