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长兴县参加海产养殖互助保险的第一年,目前已全部完成海产养殖互助保险承保任务,即渔业互助保险保费40.05万元,总保额986万元,投保面积 450 亩。投保品种包括黄颡鱼、鲫鱼、草鱼、生态鳖等,投保的养殖模式包含池塘循环水养殖模式和标准池塘养殖模式。为鼓励养殖户积极参保,长兴县从政策、宣传、服务三方面推动海产养殖互助保险工作圆满完成。 一、领导重视,政策支持。2016年长兴县因台风、洪涝、病害等原因造成海产品损失高达2530万元。为有效提高广大渔民抵御自然灾害和各种事故的能力,降低养殖风险,长兴县高度重视海产养殖互助保险工作,积极争取县级财政补助支持,在省级财政补助50%保费的基础上,县财政再额外补助25%保费,养殖企业仅需要缴纳25%的保费,大大降低投保企业资金负担。 二、大力宣传,扎实推进。在省、市主管局下达渔业互助保险任务后,3月30日召开全县渔业工作会议动员并布置渔业互助保险任务;4月17日与省渔业互助保险协会对接,咨询、了解投保和理赔政策;并于4月20日专门召开渔业互助保险培训班,由省渔业互保协会淡水养殖险部魏超杰向渔民讲解渔业互保政策;4月25日召开渔业互助保险座谈会,落实意向投保养殖企业及投保规划设计。5月26日,以浙江张老汉生态鳖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代表的9家长兴海产养殖企业与浙江省渔业互助保险协会正式签订保险协议。 三、细心服务,高效签约。根据养殖企业实际,按照投保要求,长兴县农业局积极协助养殖企业做好渔业互助保险规划,初步确定投保金额、投保品种、投保面积、投保模式等,并实地查看养殖情况,给出合理的建议及方案。并主动与省渔业互保协会工作人员对接,确定投保时间,一次性集中办理,高效率完成合同签订。 海产养殖以2-3月份放养鱼苗、次年1-2月份捕获为一个生产周期,长兴县5-6月份易发生台风、洪涝灾害,7-8月份高温缺氧、病害死亡较多。由于首次参保对相关政策了解不够,导致5月份底才完成投保,无法保障一个生产周期的养殖风险。今后,早谋划、早落实,争取在放苗之前全面完成保险签订,保险时间包含整个养殖周期,从而大大降低养殖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