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明涛 “我局现已组织人员拆除网箱面积占应拆除面积的95%,保证本月底全部拆除。”5月24日一早,宜城市水务局两名工作人员来到该市检察院,在送来的检察建议回复函上如是写道。 汉江流经宜城市境内59公里,是该市重要的农业用水和市区30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今年4月18日,宜城市检察院民事和行政检察部收到控申部门转来的一件群众举报,称汉江宜城段水面有人进行网箱养鱼。经现场调查并到该市水务局询问有关人员,发现宜城市水务局虽于2016年11月对汉江宜城段7处网箱养殖户下达了整改通知,但至今网箱设施未被拆除,养殖户仍在进行养殖生产。 经调查核实,汉江水面网箱养殖面积达4900余平方米,不仅妨碍了航运和行洪安全,而且饲养时投放饵料也对汉江水体造成了污染。宜城市检察院认为宜城市水务局怠于履行职责,为推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工作深入开展,4月25日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对宜城市水务局发出了检察建议。 接到建议书后,宜城市水务局高度重视,并请示了宜城市政府。该市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取缔宜城段非法网箱养殖设施的通知》文件,责成由宜城市水务局牵头,组成由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及沿江各镇(办事处)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专班,要求2017年5月底以前必须完成强制拆除网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