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全省初级海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继续推进“两禁一超”专项整治行动,长兴县农业局于6月上旬开展全县范围的初级海产品抽检工作,先后到龙山街道、夹浦镇、洪桥镇、林城镇、和平镇等5个乡镇35个养殖主体现场抽取样品35个,品种有河蟹、青虾、甲鱼、鲫鱼、牛蛙等,覆盖当地主要养殖品种。 抽检过程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样品采集、样品封存、样品单填写、抽样对象签字等,所有样品全部委托浙江省淡水海产研究所进行检测,检测内容为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氯霉素等禁用渔药,以及2016年新增的4种禁用渔药,即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等。 今年,长兴县除了完成省局下达的抽检任务之外,自行加压,年初计划安排县级风险监控抽检任务80个。截止目前,已经完成抽检样品49个。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海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 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巡查、加大抽检数量和频率,确保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