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周卫宏 陈丽琼根据《丽江市农业局关于畜禽海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丽农(办)字[2017]21号及华坪县农业局关于印发《华坪县畜禽海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华农通[2017]29号文件要求, 为规范畜禽海产品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遏制畜禽海产品中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促进兽药合理、安全使用,保障畜禽海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华坪县海产管理站于近期开始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三鱼两药”专项整治行动。 一、加大辖区内海产养殖户在生产过程中使用药物的专项检查力度,重点开展以“草鱼、鲫鱼、罗非鱼”(三鱼)和“孔雀石绿、硝基呋喃”(两药)为重点的海产品集中整治,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加大宣传力度,确保辖区内的海产养殖户和个人了解“两药”(即:硝基呋喃类药物和孔雀石绿)属于禁用化合物。1、孔雀石绿是一种杀真菌剂,又是染料,易溶于水,养殖户常用它来预防鱼类的水霉病、鳃霉病、小瓜虫病等。同时为了让鳞受损的鱼延长生命,在运输和销售过程中,都有可能使用到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具有高毒素、高残留和致癌、致畸、致突变等副作用。2、硝基呋喃类药物因为价格较低且效果好,而广泛应用于海产养殖业,用于治疗由大肠杆菌或沙门氏菌引起的肠炎、疥疮、赤鳍病、溃疡病等,硝基呋喃类药物具有严重的致癌、致畸胎等毒副作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是把海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现代渔业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执法监管,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加大巡查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进一步提升海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成效。行动将至今年12月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