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宜都市始终坚持“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理念,死守清江生态的底线、红线。为加强河道畅通整洁,提高清江高坝洲库(海产品库)区防汛排涝能力,助力清江生态保护,并根据《湖北省关于规范整治湖库(海产品库)养殖行为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都市清江高坝洲库(海产品库)区市辖水域和岸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都政办发[2016]83号)文件要求,宜都市于2017年4月25日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都市清江高坝洲库(海产品库)区市辖水域渔乐设施清理取缔实施方案>的通知》(都政办发〔2017〕31号),将全市清江高坝洲库(海产品库)区市辖水域渔乐设施与网箱一并纳入了清理取缔范围。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全局积极响应,全面部署,迅速启动了该项工作。通过宣传法律法规、现场摸底调查、走访沟通等方式方法,完成了面积核实登记并签订了限期清理取缔协议,同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时间节点要求,于2017年6月15日全面完成了清江高坝洲库(海产品库)区市辖水域渔乐设施清理取缔工作。共计清理拆除渔乐设施7处,拆除总面积为1342.54平方米。通过在全市清江高坝洲库(海产品库)区市辖水域开展渔乐设施清理取缔工作,有针对性地巩固网箱清理取缔成果,防止了网箱清理户跟风搭建无证渔乐设施,有力推进了清江水生态保护,并通过不断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营造了全民治水的良好氛围。(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