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活动,维护正常渔业生产秩序,巩固和扩大长江禁渔成果,不断增强全社会养护资源与爱护环境的意识,促进泰州文明城市建设,泰州市农委自2014年9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市农委制定下发《泰州市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专题召开全市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专项整治动员会议,确保专项行动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宣传到位、执法到位。
自专项行动开始以来,全市各地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机构精心组织,狠抓落实,重拳出击,采取市区自查与集中检查、白天检查与夜间检查、水上检查与陆上检查、正常检查与双休日突查、宣传教育与严厉打击、明查与暗访“六个结合”,有力打击了辖区内非法电鱼活动。各地还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广泛宣传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宣传、报道专项行动情况,提高广大市民群众的守法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人人打非、个个守法的良好氛围。市渔政支队克服人手少、装备差不利因素,整合市区执法力量,向社会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与12345.政风行风热线和公安110无缝对接,不分节假日,昼夜行动,对交界水域、城郊结合部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河道进行重点检查。
随着 “打非”力度进一步加大,少数怀着侥幸心理违法者,转而利用下班后时段、节假日或夜间非法实施电鱼。市渔政支队抽调部分市区渔政人员组成检查组,于10月1日至7日国庆节期间,实行水陆并进,蹲守伏击,昼夜行动,不间断地开展打击非法电鱼执法检查行动,先后查获非法电鱼8起。兴化市城东镇曹家村吕某非法电鱼被查后,拒不接受处罚,渔政人员多次对当事人进行劝导无效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兴化市人民法院迅速受理,于9月10日作出对当事人吕某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在当地引起了极大反响。截止10月31日,全市共出动渔政执法车106辆次、执法船艇91艘次,参加执法检查人员730余人次,查获非法电鱼69起,没收(登记保存)电捕渔船15艘、电鱼器械205件、罚款9万余元,全市“打非”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非法电鱼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为震慑违法生产者,10月29日下午,市农委在泰州举行集中销毁禁用渔具活动。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巡视员、省渔政监督总队林建华总队长、市政府陈明冠副市长和省渔政监督总队刘洪田政委、市农委毛正球主任以及泰州市公安局水警支队、泰州引江河管理处分管领导,参加全省海监、渔政支、大队长学习班的全体学员,泰州市所辖市区部分渔政、公安、海事、网民、钓友、渔民代表以及新闻媒体朋友共230多名代表参加了销毁活动。现场共销毁电捕渔船2艘、电鱼器械160余只,地笼网、流刺网等违规渔具10000余米。
下一步,泰州市渔政部门将始终保持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活动高压态势,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及时掌握电鱼动态,增加检查频率,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更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