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镇“2017年南海区海产养殖保温大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啦。广东佛山南海区镇两级财政继续采取“以奖代补”形式给予项目实施单位1500元/亩(其中区级财政负担1000元,镇级财政负担 500元)的奖励。请需建设海产养殖保温大棚的养殖户抓紧时间到各村(居)委会咨询、申请,本月15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有关项目申报文件和表格亦可从“南海一点通”和“南海农业信息网”上下载。一、项目扶持对象和奖励标准1、扶持对象:海产亲本保种越冬优先,优质海产(笋壳鱼、宝石鲈、花鳗、罗氏沼虾、罗非鱼等)及观赏鱼为重点。2、奖励标准:区镇两级财政继续采取“以奖代补”形式给予项目实施单位1500元/亩(其中区级财政负担1000元,镇级财政负担 500元)的奖励。二、申报对象和建设标准1、申报对象:项目申报和实施主体是村(居)委会、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单位(户)在2015~2017年度申请海产养殖保温大棚建设只能获得一次性以奖代补。在2015、2016年度已获得以奖代补的养殖单位(户)不得再通过其他形式进行申请。2、建设标准:新建海产养殖保温大棚连片面积达10亩以上,单棚面积达3亩以上;大棚框架牢固安全,棚顶与水面高度达 3米以上,棚架的主力柱间隔不超过2米,主力钢丝间隔不超过0.5 米,采用耐用薄膜,全覆盖。所建大棚配备充足的增氧设备,具备冬季养殖和防寒越冬的功能。三、申报材料和审批流程1、由养殖户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由村(居)委会进行汇总后提交《2017年南海区海产养殖保温大棚建设项目申报表》(一式6份)经所在镇(街道)农业部门审核。2、镇(街道)农业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汇总后在镇(街道)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村(居)委会将本村(居)申报情况在所在村(居)委会宣传栏公示5个工作日,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无异议后,以镇(街道)政府的名义行文上报区农林渔业局审批。3、区农林渔业局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审查,按照先后扶持批次和择优筛选条件,确定2017年度海产养殖保温大棚建设项目扶持名单。扶持先后次序:1、因受指标限制前两年未被纳入扶持名单;2、未申报过;3、2015、2016年已纳入扶持名单但未通过验收的顺序进行扶持。申报对象为村(居)委会、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择优筛选条件:在确保持有海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海产苗种生产单位的亲本保种越冬优先的首要条件下,对以上审查合格的项目按先后扶持批次的顺序再按如下条件顺序进行择优筛选:1.项目建设面积从大到小。2.项目投资总额从多到少。3.项目投资总额中自筹资金的比例从高到低。温馨提示今年的项目申报工作将于本月15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请需建设海产养殖保温大棚的养殖户抓紧时间到各村(居)委会咨询、申请。撰文:邓泳雯通讯员:梁少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