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涛 记者 顾雯鑫 9月1日,安徽合肥市肥东县环保局函告县畜牧海产局称:管湾水库(海产品库)里有网箱养鱼。当天上午,肥东县畜牧海产局联合渔政执法人员,立即赴由东锦园林公司承包的管湾水库(海产品库),实地查看究竟。 巡查组一行首先来到该公司,了解到置于水库(海产品库)中的是一种渔具而不是网箱养鱼。随后,乘船巡查该水库(海产品库)整个水面,没有发现网箱养鱼,水库(海产品库)中有两处远远望去有点像网箱养鱼,船到跟前一看,却是捕鱼的渔具。 据悉,网箱养鱼是将由网片制成的箱笼置于一定水域中进行养鱼的一种生产方式。这种方式虽然高效高产,但箱内粪便、残饵会影响水质。根据环境保护部2010年修订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畜禽和网箱养殖活动”之规定,由于该水库(海产品库)是饮用水源,该水库(海产品库)内不得从事网箱养鱼,此次及时的执法巡查行动旨在为切实维护饮用水水质安全做好保障和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