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该市在今年1月1日起调整海鲜排档餐饮海鲜品平均差价率,其中以鱼类、螺贝类、虾类、蟹类的平均差价率将百分比分别定为80%—130%、70%—120%、45%—80%、65%—100%。
调整后的海鲜排档差价率按海鲜品进货价格分四个档次对各类海鲜品实行阶梯式平均差价率管理。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四个档次有别于以往的三个档次,此举是由于低价海鲜品利润偏低,降低经营者销售的积极性,为兼顾低端消费,因而本次差价率增加了一个档次,对低价海鲜品在原来最佳差价率的基础上,上调了15%—20%。
同时,考虑到经营过程中蟹类死亡率较高,本次差价率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适当调高了蟹类的平均差价率,每个档次调高10%的平均差价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