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4-15日,天有微微的小雨,在周末之际,瑞安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对瑞安市飞云街道桥里村一鲶鱼养殖场养殖的鲶鱼进行填埋式的无害化处理,共计处理了3个养殖塘,销毁鲶鱼约5万斤,全部填埋在我市丁山围垦二区。 2017年5月,瑞安市海洋与渔业局随机抽检中发现飞云桥里村一鲶鱼养殖场养殖的鲶鱼含有孔雀石绿,对其下达了禁止销售的通知书,并将案件移交到市公安,在公安审理后案件未有突破,将案件移交回我局作为行政案件进行处罚。我局在接到案件后经案件评审会审定,对其做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考虑到孔雀石绿是可以在体内代谢的,给予其三个月时间的消解,并聘请保安对养殖场进行监视。最后,其养殖的4个养殖塘中,还有3个养殖塘的鲶鱼尚未代谢掉,因此我局安排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无害化处理。 孔雀石绿是海产养殖中治疗皮肤病的良药,但是对人体是有致癌作用,因此我国明令禁止在海产养殖中使用该物,各大药店均不得销售。但孔雀石绿是工业中的染色剂,因此该物质在市场上还是有迹可循。我局每年组织至少4次的初级海产品质量安全培训中都提到使用违禁药物的危害性及后果的严重性,基本上养殖户都已知道,但是其药效好、价格便宜,使得极个别养民可能铤而走险,此次处罚和销毁也是一个不小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