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侦破开始
田横派出所的民警接到报警后马上赶到现场勘察。通过走访邻居民警获得重要线索:李先生回家时,一辆面包车从他家门口疾驰离开。李先生回忆当时回来的时候确实看到过一辆疾驰的面包车,但是被对方的远光灯晃得看不清具体车牌号码,只是隐约看到数字“2”和字母“J”。
还没醒酒民警上门
田横派出所会同刑警大队二中队侦办此案,民警通过调取发案时段的沿街监控录像,很快便锁定一辆五菱面包车,其车牌号中有“2”与“J”。 17日上午,民警赶赴家住龙山街道的车主王某家中了解情况,一开门,尚未醒酒的王某大吃一惊。面对民警的询问,28岁的王某供述了伙同李某蹿至李某同村的李先生家中盗窃海参的违法事实。当日,民警又赶赴丰城中心社区,将32岁的李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两人谎称说海参已经卖了,但是根据发案时间以及抓获时间,民警发现两名嫌疑人并没有销赃的机会,于是民警将两人的作案过程一一摆出,两名嫌疑人见瞒不过办案民警,最终带领民警在路边的绿化带中找到了失窃的海参,共计56斤6两,价值十万元。
借着酒劲偷下酒菜
据了解,李某与王某16日晚在即墨市丰城中心社区喝酒,两人都喝迷糊了,晚上10时许王某驾车将李某送回其位于田横镇的家。李某告诉王某,本村的李先生家是加工干海参的,生意做得不错,家中总是存放着大量干海参,可以去弄点换钱花。两人不谋而合,产生了到李先生家中盗窃海参的念头,临近年关,正好“置办”点年货,以后喝酒还有好菜。
两人撬开李先生家大门,企图盗取准备出售的干海参。盗窃过程中,突然听到李先生邻居家的门有响动,于是两人驾车逃窜,并将盗窃来的海参藏匿在路边绿化带中,打算第二天依样画葫芦。谁知第二天还没拿到海参就被抓了。目前,两人因盗窃海参一事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