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桑比克海洋、内水和渔业部长蒙德拉内近日在马普托宣布,莫内阁在近期通过的《渔业法》法规中将首次引进捕鱼权概念。《渔业法》规定渔业从业者在莫桑比克进行捕捞作业所需的程序和要求,捕鱼权许可是基本要求之一。 蒙德拉内部长表示,捕鱼权将以许可证(título)的形式授予,持有人可将其作为抵押,以获取发展渔业捕捞作业发展的财政支援。现行《渔业法》中引入的法律规定为捕鱼者提供了安全保障,捕鱼者在所有权有效期内有权进行渔业捕捞作业。 该部长表示,由于该规定中明确了捕鱼权的有效期为3-20年,这将为渔业从业者带来长期稳定。捕鱼权的期限可在首期届满时续约。 该部长指出,新《渔业法》还规定了渔业工业化捕捞的相关税收标准。工业捕鱼税率是根据不同捕捞方式,平均捕捞商业收益的0.5%到2.5%,该比例将逐步增加至到2021年的5%。针对传统个体人工渔业从业者,年费为1000梅蒂卡尔(约16美元)。这些税收将用于渔业领域监管和水生环境的保护工作,同时将为鱼类养殖在内的渔业领域发展工作的再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