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国土资源局坚持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职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大力打击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挖塘养鱼的违法行为。 一是加强巡查力度。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对车江大坝等重点农田保护区每日一巡查,一旦发现有违法行为发生,坚决制止。2017年11月份,通过巡查、群众举报等线索,一共发现4起占用农田挖塘养鱼案件,通过现场制止、向当事人宣传违法的严重性,成功的恢复一起。 二是加大查处力度。对于现场制止不了,没有恢复耕地条件的违法行为,要全力依法立案查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违法当事人相应的行政处罚。2017年11月份,对占用基本农田挖塘养鱼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3起。 三是严格将行政处罚落实到位。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及时送达违法当事人,要求其按时落实处罚决定,若拒不执行,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立案查处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