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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建成人工鱼礁37平方公里 生物种类增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3 10:00:00    来源:中国海产网    作者:将军    浏览次数:665
导读

▲大亚湾海域在全省率先投放人工鱼礁。  大亚湾海域在全省率先投放人工鱼礁;全市建成礁区面积37平方公里……  近年来,惠州

▲大亚湾海域在全省率先投放人工鱼礁。  大亚湾海域在全省率先投放人工鱼礁;全市建成礁区面积37平方公里……  近年来,惠州市通过投放人工鱼礁等措施,有力推进海洋牧场建设。目前,我市人工鱼礁取得了较好的增殖、养护渔业资源和改善海域生态的效果。监测显示,我市人工鱼礁区及邻近海域游泳生物的密度、种类有明显增加,海洋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全市建成人工鱼礁礁区面积37平方公里  据了解,海洋牧场是指在特定海域,通过人工鱼礁、增殖放流等措施,构建或修复海洋生物繁殖、生长、索饵所需的场所,增殖养护渔业资源,改善海域生态环境、实现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  “加强海洋牧场建设对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海洋生态环境、增加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市海洋与渔业局有关负责人说,我市高度重视海洋牧场建设,2002年以来,通过投放人工鱼礁、增殖放流水生生物资源等措施,有力推进海洋牧场建设,海洋牧场已初显成效。  惠州市大亚湾海域在全省率先投放人工鱼礁。目前,我市已建成大亚湾大辣甲南、大辣甲东北、灯火排、青洲及惠东大星山、小星山6座人工鱼礁区,共建造投放16种不同类型的钢筋混凝土礁体7972个25.4万空立方米,建成礁区面积37平方公里。  监测显示,惠州市人工鱼礁区及邻近海域游泳生物、附着贝类的密度、种类明显增加,海洋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2016年,我市启动全省三个大型人工鱼礁示范区之一的东山海人工鱼礁示范区建设。该示范区计划投资5000万元,投放礁体3252个,共计16万空立方米,覆盖海域面积2.55平方公里。示范区建成后,将成为融生态海洋、绿色海产、休闲娱乐服务功能为一体的高端海洋生态旅游区。▲礁区成为海洋生物理想的栖息地。  对保护和增殖海洋生物资源具有明显效果  我市人工鱼礁建设对渔业资源和改善海域生态环境取得哪些效果?  “成群的鱼在礁区内活动,大量的贝类附着在礁体上,人工鱼礁取得了良好的增殖、保护渔业资源的效果。”市海洋与渔业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厅对我市大亚湾大辣甲南人工鱼礁区进行潜水观察和跟踪调查,在我市人工鱼礁礁体上附着各式各样的海洋生物,有海胆、翡翠贻贝、牡蛎海藻等,其覆盖率超过95%。  主要表现在:生物资源密度增加,大辣甲南礁区及邻近海域游泳生物的现存资源密度分别比投礁前增加了12倍和14倍;生物物种增加,大辣甲南礁区的游泳生物物种是投礁前本底调查时礁区的2倍;集鱼效果明显,渔获率增大,大辣甲南礁区的游泳生物总渔获率是投礁前本底调查时礁区的46倍,建设人工鱼礁对保护和增殖海洋生物资源具有明显的效果。  此外,惠州市海洋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从对我市大亚湾大辣甲南等人工鱼礁区投礁前后礁区水质、沉积物、浮游生物和底栖生物调查结果的对比分析发现,投礁之后,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生物、鱼卵及仔稚鱼的平均密度比投礁之前都有显著增加,并呈逐年递增趋势。”该负责人说,投放人工鱼礁还起到了净化水质和减少赤潮发生的作用。例如,人工鱼礁区海域赤潮明显减少。人工鱼礁起到了净化水质和减少赤潮发生的几率,海洋生态环境得到明显的改善。  近年来,惠州市在加强人工鱼礁建设的同时,还加大了对海洋渔业资源恢复、管理和保护的力度,积极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渔业资源量显著增加,种群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渔区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得到不同程度提高和改善。人工鱼礁这一环境保护工程已经深入人心,特别是沿海村镇和渔民群众对人工鱼礁建设赞赏有加,人工鱼礁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相关链接  海洋法律法规知识知多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摘要: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无居民海岛采石、挖海砂、采伐林木或者采集生物、非生物样本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无居民海岛进行生产、建设活动或者组织开展旅游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进行严重改变无居民海岛自然地形、地貌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文/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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