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君山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涉及40余名海产养殖户的群体纠纷,满腹牢骚、怨气的双方当事人经法院组织多次调解,顺利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到位,矛盾被化解在初级阶段,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无人机打药,闯祸 原告吴某某系某水域附近莲藕种植户,被告谢某某系该水域40余名海产养殖承包负责人。吴某某称,2017年7月,谢某某为清除水面浮萍、水葫芦等,雇请无人机在水域喷洒高浓度的草甘膦时波及吴某某所种植莲藕的荷叶,致5.35亩荷叶死亡。 致莲藕欠收,索赔 荷叶死亡导致莲藕欠收后,吴某某委托某价格评估咨询公司出具评估报告,要求谢某某赔偿莲藕损失等共计52000余元,谢某某认为其打药有可能致吴某某莲藕欠收,愿意给予一定赔偿,但经济能力有限,也不认可评估报告所确认金额,双方分歧较大,遂诉至法院。其后,与谢某某等人签订承包合同的案外人某海产养殖场表示将以民间借贷纠纷起诉吴某某,要求吴某某得到赔偿款后偿还相关债务。 法官巧协调,和解 君山法院受案后,承办法官彭岳翔敏锐地察觉到该案涉及人员多,涉及面广,原被告双方在前期基层组织调解时情绪不稳,矛盾突出,且有案外人主张吴某某以赔偿款偿还债务,若诉讼阶段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群体访,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决定以召集三方调处为主,并申请维稳资金促进矛盾化解。经多方上门沟通、组织调解,重新认定莲藕损失金额,最终本案顺利达成和解,谢某某在庭审时支付吴某某12000元,在签订和解协议时由法院启动维稳资金支付吴某某16000元,该笔款项作为吴某某抵偿案外人债务所用。法院考虑到双方实际经济情况,同意免交本案诉讼费。至此,三方握手言和,矛盾纠纷得以妥善化解,且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赢得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讯员:张胜良 袁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