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占用农田挖鱼塘养鱼” 海口三江农场:2007年已撤销与该村民签订的合同,但其仍使用蓄水塘;去年12月再次发通知收回被占用的蓄水塘。 17日,海口三江农场村民向有关部门反映称,该农场一村民蔡某承包蓄水塘搞养殖,后来违反合同约定,不给村民抽水灌溉农田作物,致使部分农田撂荒,还擅自扩建蓄水塘、不交承包租金。 针对此事,三江农场有关负责人回应称,2007年5月,农场对蔡某挖鱼塘作出处理,撤销其与三江农场农业六队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书》,但蔡某一直没有退出,仍在使用蓄水塘。2017年12月7日,三江农场已向蔡某下发通知,收回其占用的蓄水塘和林地,责令其自行拆除违建房屋和私建的大铁门并补交占地费用,逾期将采取强制措施。 记者 廖自如 村民反映:“蓄水塘发包给私人搞养殖,没水灌溉农作物致农田撂荒” 三江农场农业六队村民周大姐反映称,该农场新室坡村和竹坑坡村农田全部是“望天田”(指无灌溉工程设施,主要依靠天然降雨,用于种植水稻等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无灌溉设施的水旱轮作地)。为解决村民种植水稻的用水问题,1998年,农场拨款在新室坡村挖了一个很大的蓄水塘。2003年,三江农场农业六队的领导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未经三分之二村民或户主同意,擅自将蓄水塘发包给村民蔡某从事淡水养殖。 周大姐说,蔡某承包蓄水塘后,在2005年至2015年间,未经农场、农业六队同意,雇挖掘机扩大塘面,破坏耕地、林地,使原来面积只有几亩的蓄水塘扩大到47.8亩。 “蓄水塘周围是村民的农田,蔡某承包蓄水塘后,村民用水灌溉农作物十分困难。”周大姐称,2007年、2009年、2013年干旱季节,蔡某未按照《土地承包合同书》约定条款给村民抽水灌溉农作物,村民时常因用水问题和蔡某发生口角,影响种植水稻的积极性,致使周边农田撂荒。 承包人:“我按照承包合同搞养殖,有些村民看到我赚钱眼红” 17日,记者前往三江农场农业六队,在新室坡村的坡地下,记者看到两个大水塘,其中一个是原来的蓄水塘,一个是蔡某后来扩挖的,里面养了淡水鱼。蓄水塘周围是一大片撂荒的田地,水塘旁的坡地上有两间破旧的平房,原本是职工宿舍,后来成了蔡某的羊圈,里面养着几十头黑山羊。水塘附近还有蔡某新建的一栋房屋。 蔡某告诉记者,他于2003年4月和三江农场农业六队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书》,今年6月1日到期。承包蓄水塘后,他投入资金搞养殖,“这里的田地比较贫瘠,一些撂荒的农田是村民自己放弃不种的,和我承包的蓄水塘没有提供灌溉用水无关。”蔡某说。 “我是按照承包合同搞养殖,有些村民看到我赚钱,就眼红举报了我,现在农场要收回我承包的蓄水塘,并要求我自行拆除房屋及附属物,我会照做,现在已经拆除了两个大铁门。”蔡某解释道。 农场国土科∶当事人已违约,收回其占用的蓄水塘和林地 17日,三江农场国土科负责人黄文山接受记者采访时称,2017年9月,接到村民反映蔡某违规承包占用灌溉用水塘不交租金、破坏土地资源的反映后,三江农场国土科即介入调查。 经调查确认,因当事人蔡某未履行合同约定,在承包的蓄水塘东边,占用部分群众责任田建造鱼塘,造成群众争议。2007年5月,三江农场对蔡某挖鱼塘作出处理,撤销蔡某与三江农场六队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书》。 黄文山说,但蔡某一直没有退出,依然在使用蓄水塘。因蔡某已构成违约,2017年12月7日,三江农场再次向蔡某下发通知,收回其占用的蓄水塘和林地,责令其自行拆除60平方米违建房屋和私建的大铁门;自行处理鱼塘内鱼苗、房屋及附属物并补交占地费用,逾期将采取强制措施。“三江农场已安排工作人员督办此事,清理占用的土地,落实农场作出的相关处理决定。”黄文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