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东山县召开“东山鲍鱼”地理商标使用管理工作会议。东山县副县长、县工商、县海洋与渔业局、县经贸局、各镇、水产品加工企业、水产品养殖企业等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东山县工商局介绍了地理商标的重要性及意义,县海洋与渔业局介绍了地理商标使用申请流程。东山县副县长对本次会议提出几点要求:1、搭建平台、加强宣传。加大“东山鲍鱼”证明商标宣传,提升东山鲍鱼的市场知名度。2、加强引导、促进产销。从生产源头抓好东山鲍鱼品质管理,鼓励培育东山鲍鱼新品种,做好生产加工企业产销(贸易)平台搭建和品牌的引导,保持东山鲍鱼产销良好势头,增强东山鲍鱼发展后劲。3、鼓励生产机制、经营模式创新。扶持合作经营、规模经营,鼓励企业走专业化、优质化、市场化经营模式,以市场需求促产品销售,以订单养殖模式(公司+养殖户)促产优质鲍鱼,扶持东山鲍鱼精深加工研发,拓展东山鲍鱼新产业。“东山鲍鱼”证明商标是全县人民共同致富的好品牌,务必高度重视,抓好“东山鲍鱼”商标品牌的推广使用工作。
据悉,“东山鲍鱼”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于2014年7月14日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为保护东山鲍鱼的商标品牌声誉,发挥“东山鲍鱼”商标更大更好的品牌效应,带动全县相关行业的发展,县政府印发了《关于“东山鲍鱼”商标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东政综〔2015〕35号)和《关于印发东山鲍鱼质量与商标品牌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政综〔2015〕34号),以便做好“东山鲍鱼”证明商标使用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