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18年农业部1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海产苗种产地检疫试点工作,确保2018年拓展省份的试点工作取得成功,近日海产苗种产地检疫试点工作研讨会在京召开。天津、江苏、浙江、安徽、山东、广东6省(市)渔业主管厅(局)、水生动物卫生监督所(渔政执法机构)、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海产技术推广机构)20名相关负责同志与会研讨。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李书民,全国海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海产学会站长(秘书长)肖放及党委书记(副站长)张锋出席会议,李书民和肖放作了重要讲话。会议首先听取了江苏省渔业主管部门、江苏省水生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江苏省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2017年试点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成功经验、工作体会,天津、浙江、安徽、山东、广东省分别介绍了本地实施海产苗种产地检疫的工作基础、困难问题以及今后的工作考虑,会上各地还就有关问题进行了现场讨论。肖放站长表示海产技术推广体系很荣幸且有信心、有能力全力配合做好海产苗种产地检疫试点工作。李书民副局长充分肯定了江苏省去年的试点工作成效,对今年的试点工作充满信心,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会议认为,江苏省高度重视海产苗种产地检疫试点工作,并为此付出了巨大努力,通过2017年的试点找到了一条解决海产苗种带病流通缺乏监管问题的有效途径,树立了依法加强海产苗种产地检疫和监督执法的法治意识和工作信心,建立了一整套海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初步形成一套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为今年拓展海产苗种产地检疫试点范围打下了坚实的工作基础。会议强调,进一步抓好水生动物疫病防控是保障海产养殖业安全和海产品质量安全以及水域生态环境安全,推动海产养殖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海产苗种产地检疫是做好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的关键环节,非常重要、非做不可;官方兽医是法定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负责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会议要求,各试点省份要认真总结2017年江苏省试点工作的宝贵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抓好今年的海产苗种产地检疫试点工作。一是要加强部门合作。要积极与兽医主管部门衔接,有效依托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海产技术推广机构的技术能力,充分发挥渔政机构的执法能力,统筹抓好试点工作。二是要加快渔业官方兽医队伍建设。要尽快建立省市县渔业官方兽医队伍,加强水生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加强体系和制度建设。在学习江苏省试点经验基础上,进一步理顺海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流程,提高试点工作规范化水平。四是勇于担当狠抓落实。要尽快形成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抓住机遇取得突破性进展,切实履行好渔业部门的重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