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芸洁 为加强海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海产养殖源头安全,农业部苗种质量抽检工作小组一行4人,在市渔业局相关人员陪同下于3月21日-3月22日,先后抽检了九江市德安县翘嘴鲌良种繁殖场、江西九江彭泽鲫良种场、江西省瑞昌长江四大家鱼原种场,共抽取四大家鱼,彭泽鲫、翘嘴鲌7个淡水鱼种样品,取样范围覆盖九江市全国现代渔业种业示范场、国家级海产原良种场、省级原良种场。 此次抽检主要检测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和氯霉素等4种(类)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情况。抽检人员严格执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和《产地海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暂行规定》要求,现场取样、制样,执法人员对抽检海产品苗种全程进行了监督。同时对被抽检单位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以及是否库(海产品库)存禁用药物等进行了执法检查;各相关市、县监管机构及被抽查单位积极配合抽检,确保了7个样品抽样工作顺利完成。 通过监督抽检,进一步排查了安全隐患,提高了苗种生产单位质量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