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海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海产养殖源头质量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文件要求,4月16日至20日,农业部渔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抽检组对我省开展了海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此次监督抽检工作,省厅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省苗种局执法人员全程陪同抽检。各相关市、县执法机构及被抽查单位积极配合抽检,确保了抽检工作顺利完成。抽检包括海参、虾夷马粪海胆、虾夷扇贝、大菱鲆、河蟹、鲤鱼共20个海产苗种样品,主要检测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和氯霉素等3种(类)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情况。 监督抽检工作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和《产地海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暂行规定》要求。通过监督抽检,进一步排查了安全隐患,提高了苗种生产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撰稿人:王兴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