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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承规范,抢抓机遇,推进稻渔综合种养规范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16 18:00:00    来源:中国海产网    作者:将军    浏览次数:329
导读

为推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规范健康发展,5月15日,由全国海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海产学会主办,上海海洋大学(中国海产学会淡水养殖

为推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规范健康发展,5月15日,由全国海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海产学会主办,上海海洋大学(中国海产学会淡水养殖分会)、江西省渔业局承办的中国稻田综合种养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大会暨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宣贯工作会议在江西南昌举行。江西省农业厅张跃远副巡视员到会致辞。全国海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海产学会副站长刘忠松,中国稻田综合种养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秘书长、上海海洋大学副校长李家乐出席会议并讲话。上海海洋大学教授成永旭对《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第1部分:通则”的执行实践做了解读,浙江大学教授陈欣就稻渔综合种养生态标准支持参数做了阐述。刘忠松指出,稻渔综合种养是生态循环农业的代表模式之一,我国水稻种植面积约4.5亿亩,适宜发展综合种养的水网稻田和冬闲稻田面积接近1亿亩。日前农业农村部推介发布了70项农业主推技术,与渔业相关的有6项,稻田综合种养技术是其中的一项。2017年,农业农村部启动了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创建工作,计划到2020年,创建100个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发展稻渔综合种养3000万亩以上。刘忠松强调,在抢抓发展机遇的同时,必须把握正确的方向,做好经济、生态、社会效益,近期效益与长远效益的统筹兼顾;必须与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精准扶贫等国家战略,与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要求部署相一致,必须要坚持以粮为主,要坚持生态优先,要坚持产业化发展。稻渔综合种养方面的行业标准《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第1部分:通则”已于2017年9月30日正式发布,并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规范》将为产业提供技术参考和操作准则。刘忠松明确,下一步还将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加快推进稻虾、稻蟹、稻鳖、稻鲤等主导模式标准的制定,为稻田综合种养技术大范围推广应用提供技术保障。同时加大系列标准的宣传力度和督导执行力度,确保稻渔综合种养模式发展不走样,积极促进产业健康规范发展。会议还总结了稻田综合种养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成立以来的主要工作,要求联盟在建设方面要突出体现产业战略需求,促进联盟成员扩大开放,充分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2018年联盟将在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宣贯、召开“全国第三届稻渔综合种养技术发展论坛暨渔米评比活动”、与示范企业或将要申报示范企业进行对接等方面开展工作。链接:为规范稻渔综合种养技术模式,推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健康发展,在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指导下,全国海产技术推广总站依托联盟专家委员会,联合相关省份海产技术推广单位和科研院所,编制了我国首个稻渔综合种养方面的行业标准《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并经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发布,其中“第1部分:通则”已于2017年9月30日正式发布,并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通则”部分明确提出了平原地区水稻亩产不得低于500公斤,丘陵山区水稻单产不低于当地水稻单作平均单产;开挖沟坑面积不得超过稻田总面积的10%;与水稻单作对比,单位面积化肥和农药施用量减少30%以上;禁止抗菌类和杀虫类渔用药物使用等约束性指标,还提出了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运作、产业化服务的指导性要求,适用于稻渔综合种养的技术规范制度、技术性能评估和综合效益评价。《规范》的制定实施,将为产业提供技术参考和操作准则。
 
(文/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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