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江苏淮安市涟水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故此,一起鱼塘故意投毒案水落石出。去年7月20日一大早,家住涟水县徐集乡红刘村金孙组的金某早上5点左右来到鱼塘开增氧机时,发现鱼塘里的鱼大面积死亡,漂浮在水面上,便立刻报了警,涟水县公安局徐集派出所民警到场后经过勘察,认为是有人故意投毒,据初步测算,鱼塘死鱼损失约二万元左右。金某家的鱼塘出现大面积死鱼,气愤的同时他并没有慌神,根据多年养鱼的经验,他对照死鱼症状上网查询,得知鱼塘可能是被人投放了“清塘剂”——一种彻底消灭河塘野杂鱼的药物。与此同时,死鱼的化验结果也证明,鱼儿确实为中毒死亡。警方判断,如果真是有人投毒,很有可能是村里人作案。于是,金某通过网络查找到该药的购买网址,进而发现此类药物多半是通过“申通”和“韵达”两家快递寄送。金某暗自走访了徐集街上的“申通”、“韵达”快递网点。打听到同村村民刘某在7月19日之前曾收到过4瓶“清塘剂”,于是,立即将此信息反馈给警方,不久,刘某被警方抓获归案,经过审讯,刘某对投毒一事供认不讳。原来,嫌疑人刘某是本村人,因为此前刘某曾在金家鱼塘偷鱼,被金某父亲发现并呵斥,便一直怀恨在心伺机报复。昨日,涟水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