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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出台13条利好 支持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09 09:06:08    来源:中国海产网    浏览次数:199
导读

福建省政府日前决定,支持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在海丝沿线国家设立海外仓储,设立中国东盟海产品产业投资发展基金。 2015年6月2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从培育做大交易规模、加大


福建省政府日前决定,支持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在海丝沿线国家设立海外仓储,设立中国—东盟海产品产业投资发展基金。

2015年6月2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从培育做大交易规模、加大金融财税扶持、推进贸易便利化3个方面,出台支持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加快发展的13条措施。

这13条利好还包括,引导省内各类涉海企业和商贸企业,通过交易所平台,做大境内外贸易规模。支持交易所冷链物流建设,对于交易所配套新(扩)建3万吨或3万平方米以上的冷库,给予补助100万元;对在我省口岸进关并进入交易所交易的远洋渔业自捕水产品,每吨鱼货补助50元;对进入交易所交易但鱼货异地交割的,按上述标准的80%执行;支持交易所构建自营电子商务平台,交易所网上年销售额首次超过1亿元,或网上年销售额居全国行业排名前三名,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支持交易所建设海洋产业基地,优先办理用海审批手续,按规定减免部分海域使用金。在福州出口加工区设立产业基地,在宁德设立分中心及“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宁德(霞浦)综合基地”产业园区。

对在交易所交易的福州地区会员企业,自2015年起3年内,根据企业实际到资注册资本金和船舶总吨位给予定额奖励。鼓励交易所对前1000名会员免收会员费。自2015年起两年内,对交易额前100名会员企业按照交易额的1%~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交易所在海关特殊监管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仓储集散配送中心和O2O展示交易中心,对场地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按其购买或租用土地费用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同时,对交易所交易会员开放省内高速公路海产品冷链物流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部分减免冷冻水产高速公路通行费。《通知》还明确检验检疫、通关报验等贸易便利化措施。

由侨商发起的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海交所已拥有会员企业70余家,可实现11大品类海产品的线上交易。今年来,省长苏树林、副省长郑珊洁,国侨办主任裘援平,中国证券会主席肖钢,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等到交易所调研。近日,交易所完成首笔跨境交易,交易现货货物为25吨(手)巴沙鱼柳,交易金额为267422元。海交所总经理左涛表示:“我们现在还处于市场培育期,随着平台的逐渐成熟,政策利好的发酵,未来年交易量预计达1000亿元”。(本报记者 陈鸿鹏)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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